公布: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河南
招标编码:CBL_20191202_61718131633643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开封新区
2.3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编号:DMZB(开)20191101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限:1年
2.9招标内容:新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信号控制系统等。
2.10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3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金耀*辖区新建监控设施和信号灯工程
二标段:杏花营*辖区新建监控设施和信号灯工程
三标段:金明池*辖区加装监控设施工程
四标段: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一、二标段监理
五标段:开封市新区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工程(二期)三标段监理
2.12招标范围:
一至三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四至五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社会*代码)。
3.2一至三标段*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项(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四、五标段*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项(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各投标人均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公布时间)。
3.5各投标人均须提供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6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 *册成为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请于2019年12月3日9时00分至2019年12月9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俪.18301663179
邮箱.sunlizbcg@ 163.com